澳洲过桥签证(Bridging Visas)主要发放给持有澳大利亚实质性签证(学生签证、工作签证、旅游签证等)的申请人,该申请人的实质性签证即将到期,正在申请另一个澳洲临时或永居签证,正处于等待签证申请结果的时期。澳洲过桥签证可以保留申请人合法在澳洲居留的权利。澳洲过桥签证随着申请人已有签证到期而自动生效,直至申请的签证结果产生而自动失效。根据澳洲移民局对过桥签证的设置,它被分为A、B、C、D、E五个分支。
一、澳洲过桥签证A(Bridging Visa A,BVA)
如申请人目前在澳洲境内持有一个有效的实质性签证(如学生签、工作签、旅游签证等),在递交了另一个实质性签证的情况下,就会自动获得澳洲过桥签证A。澳洲过桥签证A的持有人在离开澳洲后,不能再持该签证入境。当BVA生效后,一般情况下,签证条款跟申请人之前持有的实质性签证条款是一样的,所以需要遵守原来签证上的相关条款。
二、澳洲过桥签证B(Bridging Visa B,BVB)
澳洲过桥签证B可以让持有人在申请澳洲实质性签证期间自由出入境澳洲。如果申请人在指定的旅行期间(三天或一年不等)返回澳洲,那么BVB签证可以让持有人在实质性签证申请处理期间居留在澳洲。申请人可同时持有澳洲实质性签证和BVB签证。
申请人必须在BVB到期前入境澳洲,否则就无法进入澳洲。澳臻移民提醒,申请BVB需要填写1006表,提交给移民局并交付签证申请费,一般1-2周可以获批。需要注意的是,如在现有BVB到期后需要再次出境澳洲,需要重复再次申请新的BVB。
三、澳洲过桥签证C(Bridging Visa C,BVC)
澳洲过桥签证C可以让申请人在实质性签证受理期间居留在澳洲,主要适用于递交了实质性签证申请,但是目前不持有实质性签证的人士。澳洲过桥签证C的持有人在离开澳洲后,不能再持该签证入境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BVC通常不赋予申请人工作的权利,并且不具备申请BVB离境的资格。
自2016年11月19日开始,BVC签证在以下情况下是35天后失效,包括:已批复实质性签证申请结果、签证申请及上诉失败,以及签证申请撤回;BVC签证在以下情况下是28天后失效,包括:司法审查机构坚持决定拒绝申请人的实质性签证申请,以及申请者撤回相关司法审查申请。
四、澳洲过桥签证D(Bridging Visa D,BVD)
如果申请人的实质性签证已过期,澳洲过桥签证D可以让申请人短期内在澳洲合法居留,直至申请人可以申请另一个实质性签证,或安排离开澳洲,或被授予澳洲过桥签证E。持有BVD签证不能在澳洲工作,也不能在离境后再次入境澳洲。
五、澳洲过桥签证E(Bridging Visa E,BVE)
澳洲过桥签证E是临时签证,如果申请人的实质性签证已过期,正在计划自愿离境,或递交新的签证或上诉申请,BVE签证可以让持有人在此期间合法居住在澳洲。该签证也是一次性签证,申请人不能在澳洲工作,一旦出境,签证立即失效。
澳洲过桥签证A、C、D、E均没有任何费用,但是澳洲过桥签证B需要向澳洲移民局缴纳140澳币的申请费用。